诈骗案的退赃程序
诈骗案的退赃程序是: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依法将违法行为人取得的违法所得财物运用国家法律法规赋予的强制措施,对其违法所得财物的所有权予以强制性剥夺;人民法院通过查封、扣押、冻结申请没收的财产追缴违法所得,向受害人追偿。诈骗案的退赃程序的法律依据
《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